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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双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6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sbxrsj -/2023-0804002 公文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文日期:2023年08月04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双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63

代表建议的答复

郭汝斌代表:

您好!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关注。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退役军人安置身份管理问题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双柏县人社局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政策规定,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3)等文件精神,每年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积极与编办联系协调,根据乡镇空编情况确定安置岗位,为全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提供组织保障配合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服役表现量化评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现场公开选岗。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办理相关聘用报到手续。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四)是烈士之女的”。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人数和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下达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第三十三条“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安置,保障其第一次就业”。

另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要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按照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通过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工作人员。”和《云南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补充意见》(云人〔20027号)“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后,凡财政定额补助的事业单位,除上级任命领导干部、安排政策性安置人员,以及单位引进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特殊岗位人才外,今后新进人员原则上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制度。按照‘有编制、有岗位、有计划’的原则,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牵头,会同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向社会的公开招聘,可采用笔试、面试和考核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实行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你们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关心、关注,希望你们多提宝贵意见建议,并继续关心和支持双柏人社工作。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州的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退役士兵的安置的服务工作。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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